今后,江苏高校将可能出现同班同学交不同学费的情况。该省教育厅不久前下发了《关于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实行学分制的高校按照学分收费,学生读多少学分,就交多少钱。多读多交,少读少交。《通知》中规定,试行完全学分制的学校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确定每个专业的总学分和每一门课程的学分,并按规定的学年收费标准,换算成每一学分的收费标准。以目前大学本科四年平均要修完160 170个学分,每学年40 45个学分计算,平均每个学分约为120元左右。每年年初,学校按照规定的每学年收费标准,预收本学年学费,学年结束时,由学校根据学生实际选课情况及学分数,计算每个学生本学年应上缴的学费总额,多退少补。《通知》还对试行学年学分制的高校收费做出了规定。“此规定本着方便学校收费管理、借鉴国外经验、不增加学生负担的三个原则。”江苏省教育厅财务处沈副处长介绍说。
江苏省教育界人士介绍说,近年来,随着我国高校教学管理体制的不断深化,一些高校正逐步从“学年学分制”向完全意义的学分制过渡,按学分收费的要求便应运而生。显然,学生每学期修的课程不一样,拿的学分也不一样多,按照现行政策,国家允许学生提前或延时毕业,如果按学年统一收费就显得不合理。江苏省按学分收费管理办法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出台的。
扬州大学是江苏省目前惟一一所申请按学分收费的高校。扬州大学教务处处长王宝安说,从教育经济学的角度看,有效地、因人而异地分配受教育时间,能降低教育成本,提高教育效率,这就要求改革现行按学年统一收费的模式,转而实施按学分收费。
据王宝安介绍,扬州大学从2001级新生开始全面试行完全学分制,对于收费问题,学校规定,新生入学第一学年按国家规定收取培养费,一年后按选修学分的多少结算,决定下一学年的交费额。“我们学校试行了一年,效果很好”。
另外,《通知》中还规定了重修课程的收费办法,学生首选课程考试不及格的,必须重修。其中,考试成绩在45分以上的,可以自学重修,并按每门25元的标准收取重修学费;首选课程考试成绩低于45分或补考不及格的,必须跟班重修,跟班重修学费按不超过该门课程学分收费标准的50%收取。而在扬州大学,已经取消了补考。考试不合格不能获得学分的学生,可以免收重修学费,插班学习,一些重修人数较多的课程,学校单独开班,登记成绩时,记录高的分数。本科结业生在4年以内、专科结业生在3年以内,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可以回校重新修完以前未合格的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换发毕业文凭,重修学分或延长学习年限需按教育成本缴纳培养费用.
《中国青年报》 (200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