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填报《2008年度拟举办和拟对外承诺举行国际会议相关计划表》的通知
来源:外事办公室
时间:2007-09-17 浏览:
各学院、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管理办法》的规定,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需汇总各单位、各院校拟在2008年举办的重大国际会议,并与今年11月底前送外交部并报国务院办公厅备案。
为贯彻落实上述规定,请各学院、各直属单位尽快对2008年自主举办的和2008年拟向国(境)外申办、承办和合办的重大国际会议情况进行调查统计。重大国际会议的预报每年一次,逾期不在补报。在此基础上认真填写《2008年度拟举办(含申办、承办、合办等)重大国际会议计划表》, 加盖院单位公章后于9月25日前送外事办公室。
按报批办法规定,本办法使用的国际会议是指与会的外国专家来自3个或3个以上国家.相关涉台和其他敏感问题及对策的国际会议,并附上有关背景材料。今后申请国际会议的请示应至少在申办、承办、合办会议前3个月上报。
联系人:外办 鲍飞鸣
电话:65981057 传真:65985216
附件:2008年度 举办(含申办、承办、合办等)重大国际会议计划表http://www.tongji-uni.com/UserImages/a43abfa9-3f37-44b0-900a-a09a7ac88a01.doc
外事办公室
200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