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事业和学科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我校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副院长,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
航空航天与力学学院副院长
二、 应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素质;
2、必须具备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航天航空相关学科的专业背景,在学术上有较高的造诣;
4、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行政管理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五十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
1、有意应聘者请提供本人学习和工作简历一份,本人近期二吋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并提供相应学历学位的证件、证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请做好备份,有关报名材料恕不退还),于12月20日前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至同济大学党委组织部;
2、经初选,通过者将由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小组进行公开面试;
3、组织考察后报校党委常委会讨论;
4、任职前公示;
5、被录用者经过半年试用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四、工资及有关待遇
被正式聘用者,其工资等有关待遇按照同济大学人事管理制度执行,经考核合格后将同时享受学校相应的岗位津贴。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4年11月23日至2004年12月20日
联系地点: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党委组织部
邮编:200092
E-mail: zzb@mail.tongji.edu.cn
2004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