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的需要,经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同意,现对我校中德学院副院长(中方)进行公开招聘,具体事宜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岗位: 中德学院副院长(中方)
二、应聘者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素质,身体健康;
2、必须具备博士学位和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有在德国或德语地区留学或工作经历,具有熟练运用德语的能力;
4、熟悉高校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行政管理工作能力;
5、年龄在45岁左右。
三、招聘程序
1、有意应聘者请提供本人学习和工作简历一份,本人近期二吋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并提供相应学历学位的证件、证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请做好备份,有关报名材料恕不退还),于12月15日前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至同济大学党委组织部;
2、经初选,通过者将由中德专家组成的特聘工作小组进行公开面试;
3、组织考察后报校党委常委会讨论;
4、任职前公示;
5、被录用者经过半年试用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四、工资及有关待遇
被正式聘用者,其工资等有关待遇按照同济大学以及中德学院人事管理制度执行。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4年11月1日至2004年12月15日
联系地点: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党委组织部
邮编:200092
E-mail: zzb@mail.tongji.edu.cn
同济大学党委组织部
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