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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教师赴黄浦区挂职锻炼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05-28  浏览: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与黄浦区的合作,学校决定组织教师赴黄浦区开展挂职锻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挂职岗位

区新闻办副主任、区社建办副主任、区发改委副主任、区商务委副主任、区教育局副局长、区科委副主任、区民政局副局长、区财政局副局长、区人社局副局长、区建管委副主任、区规土局副局长、区文化局副局长、区卫计委副主任、区国资委副主任、区金融办副主任、街道副书记(分管社区党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分管民政和社区发展)。

二、挂职人选条件

原则上要求挂职人选为1980年以后出生,副处级干部或具有副教授职称且任副教授满2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综合素质好,有相关专业背景优先。

三、挂职时间

半年或一年。

四、挂职管理

1.挂职教师在挂职期间,党组织关系转到区内,日常管理以区里管理为主。

2.黄浦区为挂职教师提供餐贴和交通补贴,标准参照机关干部。

3.挂职期满,双向选择部分干部到区机关任职。

如有意向挂职锻炼的教师611日前与党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人:陆美红    65985066        65982717

 

 

 

党委组织部

2018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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