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维护上海市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广大市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自3月24日始,上海市开展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集中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等十类交通违法行为,实现四个“显著”:突出违法行为显著减少,交通秩序和通行能力显著改观,交通基础设施显著优化,交通参与者尊法守法意识显箸提升。
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交通方式选择多样化和便利化的同时,也为我们安全出行提出了挑战和问题。据统计,近十年是中国机动车保有量的井喷期,而汽车又是机动车增长的生力军,2013年中国道路上的汽车已经比10年前多了1亿多辆,是十年前的5倍多。据新华社报道,我国30%的伤害死亡是由于道路交通伤害导致的,2000年以来,我国每年道路交通伤害导致的死亡人数在十万左右,受伤人数40多万,直接经济损失数以十亿计。
其中,机动车不按规定行驶,酒后驾驶屡禁不止,超载穿行,电动车行驶混乱,非机动车不按信号规定通行,闯灯、越线,行人无视红绿灯的存在,不走人行横道、翻越隔离带等等,这些由来已久的顽疾都是交通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
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加强自身保护,推进和谐安全文明校园建设,现面向全校师生倡议如下。
一、安全出行,不做无牌上路、临时号牌过期、污损遮挡号牌、有牌不装、假套牌等涉牌违法行为。
二、安全驾驶,不乱停车、乱占道、乱变道和乱鸣号,规范行驶停车行为。
三、杜绝路口违法,包括滞留路口、闯红灯、超越停车线、在人行道或网格线停车等候等违法行为。
四、杜绝逆向行驶,主要包括闯单行道、占用对向车道逆行抢道等违法行为。
五、杜绝非机动车乱骑行,主要包括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六、杜绝行人乱穿马路,主要包括闯红灯、不走人行道、不走横道线、跨越隔离栏等违法行为。
七、加强自我保护,抵制营运“黑车”。主要包括汽车、网络专车以及非机动车等非法客运行为。
让我们共同倡议,为了自己,为了亲人,为了你我他,珍爱生命,祈福平安,积极行动起来!
保卫部
学工部
宣传部
校团委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