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系)切实加强实验室危险品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同济大学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办法》,经常对师生开展安全方面的教育,并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院(系)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险物品的管理,须明确责任人,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严格执行危险物品购买和使用制度,任何人不得未经同意擅自购买各种危险物品(包括剧毒化学品)。要严格按有关制度办理领用手续,严防危险物品流出实验室。
三、对剧毒化学品的出入库必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严加保管。剧毒品的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剩余剧毒化学品必须立即安放在学校危险品仓库。实验室不得存放剧毒化学品,请各院系对各实验室做一次彻底清查,4月19日前将所有剧毒品交由学校危险品仓库保存。
各院(系)强化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度。同时再次对实验室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安全教育,消除事故隐患。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3-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