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关于选聘201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留校担任专职辅导员的通知
来源:学生处
时间:2012-09-07 浏览:
根据同济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结合学校管理队伍建设的要求,学校将在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公开选聘专职辅导员。现将选聘专职辅导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职辅导员选聘条件
1. 中共党员;
2. 担任过班长、支部书记或其他主要学生干部两年以上;
3.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4. 本科学习期间平均绩点原则上达到3.5以上且名列前茅;
5. 愿意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
二、选聘程序
1. 201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留校担任专职辅导员的选拔工作将与学校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在从事学生工作满两年后,学校将从中择优选拔部分人员补充至学校管理干部队伍,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2. 申请者本人在通知下发后,请于9月10日向所在学院递交书面申请,填写并上交《专职辅导员聘任审批表》(见附件)。
3. 学院根据学生的申请进行选拔推荐,在《专职辅导员聘任审批表》的学院推荐意见栏中明确表示推荐意见,请于9月12日前将个人申请及《专职辅导员聘任审批表》一并送学生工作部思政科。
4. 党委学生工作部将进行初审,初审后,学校专职辅导员选聘工作小组将组织考核面试,获得面试资格的申请者,必须按照面试考核要求认真做好自我推荐和当场答辩的准备,选聘工作小组根据面试及综合考核情况确认录取人选。
5. 录取者名单由学生工作部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后公示并报送相关部门。
三、岗位要求
1、应聘者经聘任后人事管理方式为人才派遣。
2、辅导员受聘后需参加学生工作部组织的上岗培训,经认定合格后方可上岗并获得免试保送研究生资格,研究生学制延长一年。
3、由于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辅导员在职攻读研究生的学费由学校负担一半,其余由辅导员个人或工作单位、攻读研究生学位所在的院系承担。
4、专职辅导员的聘期一般为四年。专职辅导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学期考核不合格的辅导员将被解除聘用,并取消免试保送研究生的资格。
四、联系方式
电话: 65982776 联系人:陈华 老师
附件: 《同济大学辅导员聘任审批表》
同济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