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杰:高校对于各级职称评聘要求的设立既要防止“一刀切”,也要避免“无章法”
来源:中国教育报
时间:2021-03-08 浏览:
兴国必先兴教,兴教必先强师。长期以来,用好职称评价“指挥棒”优化高校师资队伍建设,一直是高等教育乃至整个社会讨论的热点。近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评价“指挥棒”转向,“破”什么“立”什么?如何通过职称制度改革破除“五唯”顽疾,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这些重大问题在《意见》中得到解答。
本报邀请7所高校相关管理者对《意见》进行解读,探讨如何用职称评价“指挥棒”,激发高校人才活力。
肩负哪些新使命?
坚持立德树人,狠抓师德师风
记者:此次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在具体实施中,高校应该怎样强化教师的师德师风?
陈杰:将“以德为先,教书育人”作为改革的重要原则之一,对于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重要意义。对此,一要继续将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作为教师评价的“第一道门槛”。将政治关、师德关作为教师评价的首要条件,构建科学合理的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评价体系。二要将教书育人、思政育人成效作为教师评价体系改革的根本出发点。高校要按照《意见》要求,加强评价指标的导向性设计,突出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强化教师思政教育要求。三要重点支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配齐建强一支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对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至关重要。结合此次《意见》内容,高校要在教师职称评审中搭建单独评审通道,制定符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要求和特点的评聘标准,从而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发展。
记者:《意见》重申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高校。对此,高校应该怎样落实《意见》精神,实现真科研、真学问、真贡献?
陈杰:高校要用好自主评审的政策支持,引导广大教师自主选择符合自身特点,最能发挥自身特长、最能激发自身积极性和创造力的岗位,并在所选岗位上实现自我价值,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与社会发展。与此同时,要构建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高校在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中既要维护好队伍质量,也要妥善协调评聘体系中的进退留转问题,要注重综合考核、多维考核、阶段考核与长期考核,实现动态调整。要及时搭建和完善不同系列与岗位之间交叉流通通道,形成程序规范、合理有序、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教师发展与流动制度。
怎样奋力有作为?
用好“指挥棒”,推动落地见实效
记者:一分靠部署,九分靠落实,《意见》为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高校应如何发挥“指挥棒”的作用,推动《意见》落地见实效?
陈杰:高校要深入领会《意见》精神,对照改革要求,全面进行清理规范,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切实改革不符合《意见》精神的做法,探索出具体可行的办法,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同时,高校还要以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为契机,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引高端、汇人才、稳队伍、强学术、重贡献、突特色”为主线,努力打造一流师资队伍,为党和国家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观点集锦
■陈杰:高校对于各级职称评聘要求的设立既要防止“一刀切”,也要避免“无章法”。学校层面可对各级职称评聘制定任职必备条件,同时也要针对不同岗位类型、不同学科专业及不同人才层次的属性特征明确评价的重点和导向,制定与岗位匹配的评聘标准和业绩要求,并确保各类评价标准科学设置和稳定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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