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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转发教育部办公厅通知“原则上不同意校外租房”

来源:   时间:2005-08-22  浏览:

    本报讯(记者 吴华 实习生 王佳敏)随着开学的临近,大学生校外租房问题再次引起关注。市教委日前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通知因不提“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被视为“禁租令”的解除,甚至被称为“允租令”。根据该通知要求,各高校对“在校内宿舍和公寓安排确有困难,或者坚持不愿住校的学生,也要制定切实措施,力求做到相对集中管理。”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本市部分高校尚未采取告知学生出去租房需要自己承担相应责任的做法。有关专家建议,学校可以开设相应的生活指导课程,让学生在知晓校外租房后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况下自己选择。

  尚未出台新规配合

  记者采访发现,沪上各高校目前尚未出台对应措施,对学生在外租房各校仍沿用以前办法:家长签字,学校审批。

  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学校学工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各高校目前采取的做法大都是:如果学生要求外出住宿,需要由本人申请,家长签字同意,然后学院签字认可,最后交学工部门审批备案。有的学校还要求在外租房的学生提供联系方法、房东联系方法和所在小区街道办事处联系方法,确保能够随时联系。

  随着“禁租令”的解除,各高校会出台哪些新的具体管理措施?华东师范大学学工部部长高向东介绍,对于校外租房者暂时未出台新的措施。同济大学学工处表示,因尚未开学,学校未对新的通知进行部署。

  部分学校告知学生担责

  据了解,部分高校会明确告知学生在外租房需要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例如,复旦大学所有申请在外租房的学生都要填一个表格,其中就明确说明了在外租房的一些要求。“要提供个人和住宿地点的联系方法”“要及时与学院保持联系”“要注意个人安全”等内容。华东师范大学的退宿申请表中也有类似的说明,还有的表格则注明在某些情况下发生问题,由学生自己负责。不过,部分学校尚未采取类似告知做法。

      青年报200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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