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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事件”该怎样避免

来源:   时间:2005-07-11  浏览:

    许多旅游区的宾馆饭店,不是属于这个部、那个厅,就是某个局,显然是官方的行为造成了风景地的“变脸”。专家们认为,地方政府对风景名胜的破坏是最根本的破坏。不从根本上杜绝这种破坏,“圆明园事件”就难免有下一个

    如果不是一位外地学者的偶然发现,圆明园涉嫌破坏生态环境的“防渗工程”能否成为“事件”?如果不是一群好奇游客的反映,圆明园湖心岛出租能否曝光?如果不是新闻记者穷追不舍,圆明园事件能否成为社会热点?

    如此多的偶然绝非巧合,许多专家学者指出,圆明园事件让人看到我国世界文化遗产管理中存在的许多问题;社会各界对圆明园事件的特别关注,体现出时代的进步。

    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院院长俞孔坚等专家分析认为,破坏风景名胜和世界遗产的行为难以约束,是因为我国缺乏有效制衡机制保护遗产,目前没有统一的自然和文化遗产定义和专门的遗产管理机构。专门法规的缺位,加大了风景名胜和世界遗产保护工作的随意性;专门管理机构的缺位,放纵了对风景名胜区和世界遗产受地方利益驱动的失控“开发”。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对于世界遗产的保护,国际上有大量的先进做法可供借鉴:法国政府文化预算中有15%是用来保护遗产的;意大利每年拿出大约20亿欧元的财政预算保证文物保护的经费开支,还在法律中规定,将彩票收入的千分之八作为文物保护资金,同时在税收方面也制定了一些有利于文化事业的政策。

    “遗产保护是第一位的,有了遗产才有遗产地的旅游,只有在不妨碍遗产保护的前提下,才可以发展旅游。”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同济大学教授阮仪三说。专家们指出,世界遗产资源作为国家公益性的社会资源,保护的主体应该是政府。政府应加大对世界遗产保护的财政支持力度,同时也应鼓励企业资助和非政府组织的协助。

        李京华;孙晓胜 日期:2005.07.08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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