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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综合治理和打击偷盗自行车专项整治活动月现场会举行

来源:保卫处   时间:2007-04-17  浏览:
       4月17日,市公安局文保分局和我校保卫处在四平路校区西苑食堂联合举行校园综合治理和打击偷盗自行车专项整治活动月现场会,校党委副书记陆敏恂、文保分局副局长徐云辉等双方领导出席。
        活动现场,民警向积极前来咨询的教师、学生发放自行车、助动车防盗宣传资料,接受防范咨询,耐心地回答有关问题。文保分局治安大队、刑侦大队、政治处、指挥室和同济大学综治办、学生处、团委、学生会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应邀学生代表参加了此项活动。
        根据公安部等中央六部委统一部署和《上海市治理自行车、助动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市公安局文保分局将于本年度4月至7月在全市高校范围内开展治理自行车、助动车被盗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其目的在于通过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使高校师生、教职工的防盗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普遍增强,有力打击在本市高校盗窃、收缴自行车和助动车的犯罪团伙,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严密校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校园内盗窃自行车、助动车等违法犯罪分子活动。根据市局要求,文保分局和各派出所成立了专项行动工作机构,明确了工作重点、工作要求、职责任务和实施步骤。
        据悉,为坚决打击盗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公安部等六部委《关于严厉打击盗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应当知道是被盗自行车:(一)在自行车非法交易场所销售、购买的,(二)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销售、购买的,(三)没有依法应当具有的合法票据、证件牌照等证明材料的。对于盗窃自行车或者明知是被盗自行车而窝藏、转移、收购或代为销售者,若能主动到公安机关交待问题、上交车辆,公安机关将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否则,一经查实将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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