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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全面启动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和评优工程

来源:研究生院   时间:2019-05-20  浏览:

为鼓励博士硕士研究生学术探索和创新精神,全面提升研究生学术水平,提高学位授予质量,增强优秀研究生和导师的荣誉感和获得感,激励导师培育优秀研究生,我校2019年全面启动研究生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培育和评优工程。

学校于2019年4月颁布了《同济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简称《评选办法》),每年开展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评选范围为:前一年下半年至当年上半年(学年度)授予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每年评选出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篇数不超过学年度学校授予博士学位论文总篇数的10%,硕士不超过5%。学校委托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所辖学科专业范围内组织专家评选出优秀学位论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备案并公布全校优秀学位论文名单。优秀论文采取校院两级评选方式,学校充分发挥学科专业大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治学作用,也是学校落实校院两级管理制度的体现。

《评选办法》规定了评选标准。对学位论文选题、创新性、应用性、学位论文内容、成果水平等做出要求。《评选办法》确定了评选程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所辖学科专业范围内组织专家评选优秀学位论文,将入选名单公示后,每年9月报送校学位办;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备案,主管校长批准,学校公布优秀学位论文名单。《评选办法》明确了奖励办法。学校向获得优秀学位论文的作者和指导教师颁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字的荣誉证书,并奖励获得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博士作者每位1万元。

学校鼓励博士生发表高水平成果,积极推动相关博士点学科申报并争取获得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全国一级学会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等组织评选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并对当年获得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含提名奖)的博士作者奖励每位1万元。

研究生院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环节中,要求答辩委员会专家对学位论文是否优秀进行判断,对于优秀者,在学位审批表的答辩决议表中,给予“推荐为校优秀学位论文”评语。增强研究生自信心和后发力量,加大导师培育力度,使得学科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更加注重支撑条件的保障和改善。

据悉,学校将获得校级和全国学会级等优秀学位论文奖指标纳入到研究生教学状态评估体系。学校举办优秀学位论文获得者和优秀指导教师表彰大会,激励我校师生争先创优奋斗精神和营造学术创新氛围。在每年导师招生资格业绩考核认定和招生名额分配中,对于获得优秀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及所在学院绩效考核中权重加大、招生名额倾斜等多举措全面推动提升研究生学术水平、创造更多更高水平成果,将评优工作成为培育卓越优秀研究生全过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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